首頁 > 案例 > 醫療案例 > 術後疼痛醫師認為不必住院,醫療過失嗎?

案例Cases

術後疼痛醫師認為不必住院,醫療過失嗎?

分享到
手術隔天因手臂腫痛回急診,醫師認為只是術後疼痛,隔天卻惡化成壞死性筋膜炎、敗血性休克死亡。

家屬主張醫院當晚就該住院檢查,甚至質疑醫師事後修改病歷,能因此認定醫療過失嗎?

病人左手割傷接受神經、動脈修補手術,隔日晚間因前臂疼痛腫脹回急診。當時體溫37.5度、生命徵象穩定,傷口乾淨無滲液,末梢循環正常,都卜勒也顯示尺動脈通暢,醫師因此判斷腔室症候群、壞死性筋膜炎可能性低,給予止痛並安排門診追蹤;病人也拒絕住院等床。

隔天病情急轉直下,最終因壞死性筋膜炎、腔室症候群導致敗血性休克死亡。

家屬另主張主治醫師一個月後增補會診回覆單,表示原始判斷有問題。但二審再送醫審會補充鑑定,認為增補只是把原先病況描述得更清楚,與原始紀錄並不矛盾;即使只看原始病歷,當晚也沒有紅腫、發燒、水泡等典型表徵,處置仍符合醫療常規。

法院因此維持一審,駁回家屬求償。

醫療過失不能用隔天發生的嚴重結果,倒推前一天醫師早就應該知道。

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醫上字第13號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