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診所賺很多,成立公司可以省稅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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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公司,把診所的部分收入放到公司,不就可以少繳稅?

不是完全不行。

但要注意診所的醫療收入,不是想搬到公司就可以搬。

醫師提供醫療行為所取得的報酬,屬於執行業務所得。

不能只是成立公司,開一張發票,就把原本屬於診所或醫師的收入,全部變成公司的營業收入。

但診所確實存在很多非醫療業務。

例如管理、行銷、品牌經營、設備租賃、商品銷售等,如果確實由另一家公司實際經營,就可能形成不同的稅務架構。

差別在哪裡?

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可以到40%。公司則原則上先課營利事業所得稅,公司實際發生的合理必要成本費用,也可以依法認列。

當診所規模越來越大,公司確實可能成為整體稅務規劃的一環。

然而關鍵是公司到底有沒有真的做事?

如果公司沒有員工、沒有設備、沒有承擔成本與風險,只是每個月固定向診所開一張管理費發票,把診所原本的所得移到公司,國稅局仍可能按照實際交易關係重新認定。

醫療歸醫療,公司歸公司。先有真實的商業活動,再談稅務效果。

節稅不是把收入換一個口袋,而是把整個營運架構做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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