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保險人右膝前十字韌帶斷裂、半月板及肌腱損傷使用PRP自費材料會賠嗎?
被保險人右膝前十字韌帶斷裂、半月板及肌腱損傷,接受關節鏡手術時,同時使用PRP、玻尿酸及羊膜異體移植物,3項自費材料共18萬9480元。
保險公司拒賠,法院也支持。
成大醫院鑑定認為PRP可促進組織修復、玻尿酸可潤滑關節、羊膜可防止沾黏,個別都有其宣稱療效,也沒有不符合適應症。
但是,同一次手術同時使用3種自費關節填充物,並不是醫療常規。
鑑定甚至指出羊膜異體移植物目前醫學證據仍十分稀少,可視為試驗性療法。3項填充物對本案而言均屬非必要,但可能有些微療效然未知。
所以法院認為即使主治醫師願意使用,也不代表保險契約就一定要買單。
醫師說有幫助,不等於法律上當然具有保險給付必要性。但保險公司說不是常規,也不能只靠自己說。
最後真正決定勝負的,往往還是鑑定結果。
橋頭地院114年度橋保險簡字第10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