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睡覺時多次在旁自慰判准離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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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對夫妻結婚15年,育有兩名子女。

丈夫長期深夜返家,妻子睡覺時,他多次在旁自慰,震動床鋪,讓妻子無法安睡。

更嚴重的是,他趁妻子熟睡,把手機伸進棉被偷拍她的下半身。

事後通話中,他不只承認自慰「不只一次」,也承認拿手機拍攝,還一再說自己做得太過分。

但上法院後,他改口說,手機只是掉到妻子腳邊,道歉只是為了安撫她。

法院沒有接受。

因為真正的誤會,會被解釋;不是在平靜對話中反覆認錯。

妻子因此搬離住所,兩人分居超過一年半,早已失去共同生活與修復婚姻的可能。

二審准予離婚,兩名子女由母親單獨行使親權,父親每月各支付1萬2,000元扶養費。

婚姻裡最先消失的,是一個人在最親密的人身邊,仍能安心睡著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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