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案例 > 民事案件 > 律師為什麼都不跟對方互嗆?
遠離必須踩著他人,才能證明自己價值的人
為甚麼發警告聲明毫無用處?
國有財產署把逾期未辦繼承的土地標售出去,得標人買到土地後,地上卻還有原所有人的房屋,可以5年後直接要求拆屋還地嗎?
寫的是「無償移轉土地」,為什麼法院不認為是贈與,反而認定成立「債務拘束」?